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8日讯(周华 罗强 邓群)11月6日,屏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蒋国平、邓志洲、李芝友犯贪污罪,被告人蒋国平、李芝友、严富犯受贿(索贿)罪一案。该案是屏山县监察体制改革后,屏山法院审理的首例由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县纪委、监委、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全县各村两委代表、各界群众及新闻媒体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新市镇白花村村干部蒋国平、邓志洲、李芝友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移民后扶资金11.17万元、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财政资金和记账户产业发展基金1.8万元,情节严重,应当以贪污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白花村村干部蒋国平、严富、李芝友利用职务便利,两次共同索取他人财物10.5万元,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蒋国平、邓志洲、李芝友、严富分别退缴赃款7.31万元、4.35万元、7.61万元、4.2万元。本案将择期宣判。
本案也是一起网络曝光后被查处的案件,当地群众“微信朋友圈”大量转发新市镇白花村便民路质量问题,网络舆情引起县纪委、监委重视,第一时间介入后查实并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