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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11月8日讯(李玲 李维)近日,屏山法院执行法官驾车远赴山西执结一起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件,执结金额30余万元,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叶某、高某与被告张某于2013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被告其所持有的原告公司股权的30%转让给原告,并约定2012年5月7日前应由被告及公司承担的债务均由被告负责偿还。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公司垫付的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未按期履行相关义务,叶某、高某诉至法院,判决后被告仍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原告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高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查,张某在山西有存款及其他财产,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火速前往山西太原查询了被执行人及公司的工商信息。申请人又向承办法官提供消息,被执行人张某要返回太原。执行法官随即赶往机场,在等待数小时后,并没有搜寻到张某的踪影,执行法官并未气馁,终于在第三天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执行法官控制好张某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张某意识到自己行为后果的严重性,表示立即履行,并当场转账将欠款全部付清,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