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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6日讯(张艳琼 罗芳)为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提升兴文县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2018年11月1日-2日,兴文县依法治县办、兴文县司法局联合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员、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调解员、公调对接调解员及司法所新进人员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县司法局局长熊伟出席培训会开班仪式并讲话,古宋派出所所长谢元均进行了公调对接经验交流,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彭永贵对《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专题宣讲;培训会还邀请了县法院、晏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专业人士授课,主要讲授《人民调解法》《婚姻法》《民法总则》及与人民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
参训人员表示,司法局举办这样的培训,对他们增强法律知识,加强调解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在结业典礼上,县司法局局长熊伟对全体参训人员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全体调解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做好村、社区调解员培训;二是各调委会要认真组织培训,需要请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授课的,县司法局积极协调和指导;三是要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全面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取得定成效,为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