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0月25日讯(彭从飞)10月23日,是刑满人员余某某恢复自由、重返社会的日子,但没有一个亲人来接他返家。筠连县看守所人性化关怀显温情,护送其顺利回到家中。
刑满释放人员余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筠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在关押期间,通过带其去宜宾市四医院检查,知晓其有精神病病史。由于余某某一人独居深山,无依无靠,看守所针对此情况,决定组织警力护送余某某回家,并在刑满出所当日,组织驻所医生对余某某身体进行了全方面检查。
到家后,余某某对看守所的护送表达了充分的谢意,并对犯下的过错表达了悔意,保证以后一定安分守己,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