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会同基层组织对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
2018-09-13 15: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9月13日讯(何俊钦 张福梅)9月12日,屏山县法院两名家事法官邀请村委会主任到离婚案件当事人家中进行心理疏导取得良好效果。

刘某诉王某离婚一案,承办法官从王某处了解到自5年前王某因意外事故致残后,刘某便离开家庭,未再尽夫妻间的扶持义务、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对家庭不闻不问,使得王某对刘某充满怨恨,对婚姻生活充满绝望,已经产生了极端的想法。承办法官了解该情况后,多次到王某家中家访。考虑到王某的心理创伤较大,思想极端化,为尽量恢复王某对生活的信心、回到正常的生活状态,与另一名资深的家事案件承办法官一起邀请该村村委会主任到王某家中对王某进行思想净化工作。该村村主任及两名经过与王某进行几个小时的沟通,找出了王某的心理症结,从情理、法理上对王某进行心理疏导及法律释明,并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王某心态逐渐趋于平复并表示会认真考虑、积极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情。

据悉,屏山法院近年来在处理审理家事案件中,特别重视当事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为让家事案件当事人回归正常的生活状态,家事法官致力于找到心理问题的症结所在,大力推进“靶向疗法”, 积极创新心理疏导工作方式,联合各部门、各基层组织从根源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抚慰当事人心理创伤。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