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9月5日讯(吴亨 黄加强)9月5日,屏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郑显勇法官带领第三执行小组,顶着烈日,汗湿衣背,徒步山林沟渠两小时,顺利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执行案,当事人所有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2017年12月15日,原告潘某与被告袁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后相互抓扯,导致原告潘某身体多处损伤。该案经判决,被告袁某应支付原告损失1600元。
判决生效后,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因对生效判决文书充满抵触情绪,十分不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未发现可以扣划的银行存款,电话通知双方到庭做和解工作,因被执行人不同意未果。该案因申请执行人的信访情绪也很激烈,屏山法院决定在9月4日至6日全省执行大会战期间,下决心执行该案。
9月5日,该案按照本院执行预案由分管执行工作的郑显勇副院长带队执行。执行法官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即说理也说法。拒不申报财产,人民法院就要采取拘留措施;不主动报告财产状况,人民法院就要采取搜查强制措施;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就会启动追究刑事责任。
在执行现场,围观群众也对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都晓得法院在搞“大动作”。摄于全省“执行大会战”的浩大声势,执行法官义正言辞的执行态度,被执行人最终选择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