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 兴文法院在行动
院长挂帅亲赴现场,全力攻克执行困难
2018-09-05 11:0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9月5日讯(吴鑫 石兴旺)9月4日下午,随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树江院长一声令下,拉开了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的序幕。按照省、市法院关于“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的启动仪式要求,兴文县人民法院集结干警60名,警车6辆,在兴文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轶的带领下,开赴第一个执行现场。

此次行动邀请了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领导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出席仪式并全程监督,兴文电视台、最美兴文等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2012年3月29日,宜宾某公司与与兴文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管委会将壹号标准厂房租赁给该公司使用,租用面积为4950平方米,期限为2012年5月30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然而合同签订后某公司从未支付过任何租金。此后,工业园区管委会于2016年6月7日向本院起诉,该案件经宜宾中院终审后判决该公司需退还房屋,并支付租金共计1127272.18元。

2018年7月6日,工业园区管委会向兴文法院申请执行,并提出了将厂房在1个月内返还的请求。兴文法院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然而该公司未能退还房屋和支付租金。2018年8月14日,兴文法院出具查封裁定书,对该公司提供的公司财产清单上的机器设备进行查封,并于8月16日向实际管理人余某进行送达,并做了相应笔录。然而截至目前,该公司仍然未支付租金和交付厂房。

经查,该公司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此次“执行大会战”中,兴文法院干警在罗轶院长的带领下,奔赴现场展开搜查,坐镇现场指挥,对其机器设备和厂房进行查封,核实数量并登记造册,并与该公司现场负责人深入谈话,传达“解决执行难”这一专项行动的意义和决心,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据悉,此次现场查封后,兴文法院会尽快启动拍卖程序,将该公司设备拍卖,变现用于还租,以便于落实将厂房返还给管委会的请求。

此次攻坚行动,重点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企业、涉金融、涉弱势群体、涉特殊主体等类型案件展开集中执行,由院长亲自带队查封现场,再次表明了兴文法院在县党委领导下综合治理“兴文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已经形成并取得了成效,充分展示了兴文法院对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视。该案被执行人系本县招商引资的企业,该案的强制执行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兴文县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是兴文法院服务兴文县经济、政治发展大局的又一有力体现。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