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8月31日(廖敏)近日,在宜宾市中院组织开展的全市法院第三届“十佳庭审”评选活动中,长宁县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从众多庭审中脱颖而出,荣获“十佳庭审”称号。
8月24日,宜宾市中院召开了宜宾法院第三届“十佳庭审”表彰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第三届“十佳庭审”评选结果,并举行表彰授带仪式。长宁县法院所获得的优异成绩是法院注重审判管理和审判质效的体现,也是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临机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裁判说理能力的结果。
近年来,长宁县法院大力推进庭审规范化工作,不断强化庭审的软硬件设施保障,完善庭审工作制度规范,强化庭前准备工作,要求法官做好庭审分工、提前撰写庭审提纲、制定庭审特殊情况预案,提高庭审质量,促进了全院庭审素质能力的大提升,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