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到敬老院 检察院支持起诉
2018-08-08 16: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8月8日讯 (李操)原告余老太共生育八名子女(四子四女),随着年龄增长,余老太逐渐失去了劳动能力,由四个儿子轮流照顾。在履行过程中,子女之间相互不满和扯皮推诿,导致矛盾纠纷爆发。后余老太搬到夕阳红敬老院居住,八名子女仍对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及养老问题不能达成一致。余老太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了《支持起诉意见书》,要求依法维护老人权益。为了尽快解决余老太的赡养问题,承办法官一方面联系原告的八名子女,了解具体情况;另一方面联系民政局、夕阳红敬老院进行巡回审理,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8月7日上午,案件准时开庭,敬老院十余名老人参加了旁听。经庭审,案情已查清并将择期宣判,并将案件裁判结果函告长宁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长宁县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在敬老院审理赡养纠纷案件,能让更多的老人、子女了解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道德风尚。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