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法院:攻克执行难 限高显威风
2018-08-03 16:4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8月3日讯(禄兴 赵富容)为攻克执行难,兴文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将2016年以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致使部分被执行人不得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义务。

案例一:万某申请执行丁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兴文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向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限丁某三日内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丁某以不服市中院的判决,要申请再审为由,明确表示暂不履行。三日后,丁某未履行,兴文法院果断将丁某纳入限制高消费。丁某要外出做生意,发现其被限高后,主动联系兴文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将所欠借款本息打入兴文县法院指定账户,使该案圆满结案。

案例二:兴文县人民法院受理涉及被执行人为宜宾某公司四案,宜宾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将四案的所欠款项分期全部付清,但欠兴文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兴文法院将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纳入限制高消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要坐飞机出差,发现被限高后,派公司的人员主动到兴文县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四案的执行费,使四案圆满结案。

兴文县法院从2018年新年开始,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制定了“司法大拜年”、“失信大曝光”、“执行大攻坚”、“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四项专项活动,势要打赢执行攻坚这场战役。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