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7月9日讯(罗旻 金易梅)2018年7月5日下午,兴文县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会,兴文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轶,党组成员、副院长闵格、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林敏、全体司法警察、各业务庭庭长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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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由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罗旻组织领学了近期制定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文件《关于人民法庭和立案庭派驻司法警察安全保卫实施意见》《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各业务庭庭长就本庭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改进方向在会上作了详细的汇报。
法警大队大队长黄俊就近期可能出现的机关安保突发事件进行了分析和预判,黄俊队长强调,某市被告人脱逃一案再次敲响了警钟,法院干警要从中吸取教训,做到专司其职,确保庭审警务保障的规范化,履职尽责。此外,由兴文法院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的王某将于近期刑满释放,全体法警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训练,增强人防、物防、技防技能,提升自我应变能力,按照工作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为更好的保障庭审和机关安保,要加强内外沟通,对内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对外做好与政法委、公安局的沟通,通过多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闵格副院长就如何抓实机关安保工作进行了“三要”部署:一要充分认识安保工作的重要性;二要认真落实规定、条例、预案;三要进行全院全员处突演练。
最后,罗轶院长指出,各人民法庭庭长是法庭安保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保工作职责,不能以登记代替安检,安全无小事。要善于统筹,与当地政府保持联系,提前做好预案报告,多巡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立足岗位抓提升;二是立足忠诚抓作风;三是立足职责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