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29日讯(肖磊)6月28日上午,兴文县人民法院在省、市、县人大代表以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强制被执行人退还了部分出租车物品。
某出租车公司与王某、庞某某合同纠纷两案,经兴文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庞某某退还某出租车公司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顶灯、计价器等等。判决生效后,某出租车公司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前,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退还相应物品,但被执行人明确表示拒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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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恶劣行为,为了响应全市法院“夏日风暴、执行攻坚”暨“人大代表视察见证执行”活动,兴文县人民法院在人大代表、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社会媒体的见证下,组织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在路边蹲守拦车的方式,强制将出租车上相应物品退还申请执行人。
夏日炎炎,兴文法院执行干警不顾暴晒、不惧流汗,全力以赴去攻克执行难问题。该案的成功执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了法律公信力,为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体现出兴文法院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决心和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