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12日讯(马勋春)2018年6月9日,南溪区公安分局在夏安行动中查处一起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案,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余某琴给予行政处罚。
2018年6月9日14时许,余某琴因家庭纠纷,持刀在南溪区某小区内追逐赵某容,并将赵某容的电瓶车轮胎砍烂。在南溪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后,经多次警告余某琴仍拒绝放下手中菜刀,并与现场民警对峙。为保护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民警果断处置,将余某琴控制后带回派出所依法进行询问,余某琴对自己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余某琴已被南溪区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