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5月22日讯(杨梅)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500个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1000名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宜宾县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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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 |
近年来,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党建引领,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普法教育相结合,与村民自治相结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端口前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碧水新城 美丽高场”和宜宾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强堡垒作用以及党建的引领作用。一是抓队伍建设。高场镇党委严格把好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选拔关,通过推选的方式让个人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的“三高”人员进入人民调解队伍担任人民调解员。二是抓组织建设。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严格比照《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川司法发[2015]53号)文件标准,按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场所、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三是抓机制建设。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排查研判机制、小纠纷“随手调”机制、“三三”调解机制、联动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及时做好日常排查与专项调处工作,尽量做到矛盾排查“零疏漏”、分析研判“零失误”。
二、坚持人民调解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切实增强服务中心大局能力。一是服务重点工程项目。针对高场镇实际重大项目工程较多、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情况,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作用,主动服务工程项目,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联动调处作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是服务社会稳定大局。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把为民服务的措施作为工作重心,在开展调解工作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三是服务农村产业发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让辖区内的“大事”“小事”不出镇,在维护辖区稳定方面功不可没。
三、坚持人民调解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调解工作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群众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在“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原有形式上,还组织人民调解员通过走进农民夜校、参加坝坝会、深入街头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其中,由调委会调解员制作的法治宣传示范课《求人不如用法》获全市农民夜校优质示范课大赛二等奖并在全市直播。
四、坚持人民调解与基层治理相结合,切实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一直以来,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都将调解工作融入基层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解决纠纷,有效促进矛盾的就地化解,真正做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使调解工作倾情服务百姓人家,情感修复赢得群众口碑。
在纠纷调处工作中,高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法、理、情”三维服务换来社会“治、和、美”立体效果,筑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