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5月16日讯(陈飞 何欢)2018年5月13日晚23时许,屏边派出所接到辖区雪沱水电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妇女在电站周围来回走动,不知什么情况,请派出所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找到了该名妇女。民警上前询问妇女得知:其姓陈,家住新市镇新塘村,因长期在家不堪被丈夫责骂,遂离家出走,走到此处水电站时,迷了路,自己也不知所措。
民警考虑当时天色已晚,出于对陈某的安全考虑,随即连夜主动驱车30余公里将陈某送回新市镇新塘村。在车上,当得知陈某已经一天没吃饭且身无分文,一名民警自掏腰包给了其50元钱,并叮嘱她以后要注意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