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4月20日讯(胡焦)4月18日上午,屏山法院龙华法庭利用微信视频开庭审结一起当事人远隔两地的离婚案件。
原告袁某向法院起诉与被告杨某离婚,经了解双方都有离婚意向,但对女儿的抚养权存在争议。被告杨某常年在广东务工,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开庭前两天,法官与被告杨某进行沟通,并征得原告袁某同意后,决定利用微信视频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当天法官与原、被告组建了微信群,被告杨某通过视频出示身份证确认其身份,开始进行远程开庭。庭审全程通过科技法庭进行录音录像。经过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意见,考虑到原告袁某是西充县人,路途遥远,当庭做出了宣判,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原、被告双方均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