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被命名为2017年度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2018-04-17 11:1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4月17日讯(丁如林)4月12日,屏山县人民法院被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命名为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为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护城市自然生态,建设生态园林城镇,屏山法院按照《四川省园林式单位标准》,种植草坪、花卉、树木,加强室内外绿化,提高绿化面积,并加强日常维护,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评定,决定命名屏山县人民法院为2017年度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