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3月29日讯(周武松)为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精神,近日,屏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易存彬、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周少波率全体民行干警与县国土部门领导班子及执法大队等8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屏山检察院召开了联席会。
会上,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兼民行科长周少波领学了四川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48号),并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履职流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讲解宣传。易存彬副检察长向县国土部门同志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历史沿革、背景和意义,领学了最高检和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高检会﹝2017﹞4号),并就如何与县国土部门加强协作,更好推进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国土部门执法大队、统征所、土地利用股、规划耕保股、矿管股、地环站等负责人对各机构的具体职能职责、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情况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容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案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分管副局长刘世雄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过去对县国土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县国土部门会以联席会议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持续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监督,在国土行政履职及非诉执行监督等方面给予法律上的指导和支持,切实推动法治国土建设。许顺东局长表示,最高检和国土资源部印发的《意见》对“两益”维护和推动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深远意义,县国土部门会以“机改”为契机,借力检察监督,助力推动国土部门规范执法,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好非诉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
会上,双方就如何加强协作配合和机制建设等进行了研究,明确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在重大执法案件和专项活动、业务培训交流、法律宣传等工作中互邀参与,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共同推动非诉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