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3月28日讯(刘兴云)为进一步落实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监管执法安全暨社区矫正巡视检察工作部署,新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近日,我院副检察长张华、刑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张汝亮带领执检局全体干警,深入长宁县下长、梅白、古河、开佛等乡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检查。
张华副检察长一行详细查看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社区矫正档案材料,“司法E通”运行情况,重点了解社区矫正人交付执行情况、遵守请销假制度情况、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病情复査情况、附加执行财产刑的社区矫正人员执行财产刑情况等,现场向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询问落实“两个八小时”制度和接受帮教情况。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录入不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置不足、个别矫正小组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改进意见。在检查过程中,张华副检察长结合长宁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提出有关要求:一是社区矫正机构要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资料二是检察人员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管理、解矫”的监督,坚决防止出现“脱管、漏管、虚管”等问题;三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社区矫正监管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