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3月22日讯(宋灵 李祺炜)屏山县公安局侦办的江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是公安部督办的案件,涉案金额2.4个亿,从2012年至今已过去6个年头了,除吴某某未到案外,其他30余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在百日平安会战期间,为保证该案最后一名逃犯到案,屏山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亲赴山西省黎川县,找到吴某某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希望吴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通过近一周的工作,吴的家属从最初的不信任、不理解,回避民警到慢慢接受、主动与吴联系,最终于3月15日,吴某某在家属的陪伴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查,吴某某对其在2012年4月至6月期间,在明知郭某某(男,已判刑)从事假烟运输的情况下,仍帮助其从绥江卷烟厂运输大量假冒的“双喜”牌香烟到广州销售,并从中收取费用。
目前,吴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