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2017年狠抓执法办案取得明显成效
2018-03-16 11: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3月16日讯 (丁如林)2017年,是实行员额法官制,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一年。屏山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181件、结案3058件、结案率96.13%,案件标的额77967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5.68%、25.90%、0.16%、116.32%。服判息诉率、当庭裁判率、平均审理期限、生效案件发改率等主要考核指标均进入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的一流值,审判质效总分位列全市区县法院第二位。屏山法院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先进集体,成为唯一一个四项审判执行工作均为先进的基层法院。

一、对标先进创一流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在每月的政治业务学习中,学习上级法院审管工作要求和先进法院审管经验,坚持对标先进,分析比较,查找差距,鼓励干警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二是实行评比通报制度。审管办按月通报院庭长、员额法官办理案件数量、进度等,在评比中促进法官增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围绕大局抓创新

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治蜀兴川”和全面建成“五个屏山”工作大局,狠抓工作创新:一是坚持依法接访与打击非访相结合;二是坚持依法裁判“纠偏”与提出加强依法行政的建议“指路”相结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针对屏山实际创新推出“执行黄金周”制度有效破解山区案件执行难,创新推出了“521”诉讼便民措施、“假日法庭”等,极大地方便群众诉讼。

三、分类管理明职责

一是完成了在编在岗干警分类管理,将20名员额法官编配组成九个专业化审判团队;二是制定了《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专业法官会议规则》等,明确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边界,规范行权方式,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监督权的职责更加明晰,着力构建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四、加强管理提质效

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把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和案件质量、效率指标全部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二是加强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研究,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审判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庭审公开,以公开倒逼审判质效提升。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