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交警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使用
2018-03-15 17: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3月15日讯(郑跃强 )为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工作,健全大队警车管理和使用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民警违规使用警车问题的发生,树立南溪公安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南溪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借“百安”建设东风,积极采取“四加强”措施,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警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严防违规使用警车事件的发生。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大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公安部下发的《警车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规定中的各项要求:警车要用于警务,严禁警车私用,特别是开警车要着警服,同时要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警察证。大队搜集整理了近年来上级通报的多起各地民警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对全体民警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民警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支队、大队及上级关于车辆管理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责任落实,提高自律意识。为保证警车使用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民警的自律意识,大队再次与警车使用民警签订《警车使用管理责任保证书》,要求民警在警车使用中严格做到“七不准”,即:不准无照驾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开霸王车、不准警车外借、不准乱鸣警笛、不准乱停乱放。

三、加强日常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大队对单位警用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维护,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要求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各部机件性能,不开“带病车”、“故障车”上路。办公室对所有车辆年检日期、保险日期再次进行确认,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台。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大队明确每辆警车的管理及使用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不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存在违规驾驶、违规停放、公车私用等行为的民警,坚决予以纠正。大队落实勤务巡查制度,不定时对各中队车辆是否在巡逻路段、是否及时归队、民警管事率等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将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列入当月的绩效考核。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