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和解执行企业债务纠纷案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2018-02-02 09:3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2月2日讯(龙军生)近日,屏山法院通过多方协调,成功和解执行一起企业债务纠纷案,促进了屏山经济整体健康和谐发展。

2014年3月28日,被告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泸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约定由泸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某酒业有限公司承建“屏山县某酒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承建方立即组织施工队伍,按约定完成《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某酒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泸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得已通过大额民间融资、赊欠材料款等方式维持工程进度。泸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多次要求某酒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但某酒业有限公司屡次违背承诺,一直未按约向其付款。一审、二审均判决某酒业有限公司支付泸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15805348.34元。2017年2月6日,本院立案执行宜宾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及标的346726元。某酒业公司在我院属多案被执行人,经合议庭审议后决定合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查封生产设备、冻结存款账户、审计公司财务、传唤公司法人等措施,但被执行人某酒业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回避、逃匿、多次变换法人拒绝履行,本院对依法某酒业有限公司法人处以司法拘留15日决定。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在成都、泸州江安多地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某酒业有限公司系县招商引资企业,在某县均有固定资产和投资。为顾全发展大局,执行干警本着利于企业发展、着力解决涉案企业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本着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坚持“放水养鱼”和“多方协调”的原则,慎用执行强制措施,通过多方协调、组织座谈,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全部支付义务。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