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月30日讯(何欢 陈沁玫)2017年11月,屏山县公安局破获系列盗窃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龙某、陈某,后经审问,深挖出一名收赃嫌疑人杨某。
屏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多方调查、走访掌握了杨某的活动轨迹,2018年1月23日,民警在翠屏区将杨某成功抓获。
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在2017年2月,到龙某位于宜宾市翠屏区炮台小区的住处收购电瓶三次,每次收购价为几百余元;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在自己家中收购龙某送来销赃的电瓶二次,每次收购价为1000余元。
经民警查实:2017年12月以来,杨某在明知是被盗电瓶的情况下,仍以20000余元的价格从龙某等人处购买300余个被盗电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目前,嫌疑人已被屏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