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
四川新闻网宜宾1月25日讯(罗佳明 任建宇)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采用的一种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让其回归社会、不予羁押的刑事强制措施。近日,屏山县杨某因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屏山县公安局抓获。
杨某,现年41岁,小学文化,屏山县锦屏镇人,长年在外打工,多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2017年12月,杨某因酒驾被取保候审。无经济来源的他仍不思悔改。2018年1月20日,杨某至屏山镇同乐小区“金江小炒”购买早饭,看见店主将一装有钱财的提包随手丢于店中泡沫箱内。临近年关,自己身上又没有钱,杨某遂临时起意,便伺机盗窃。当店主不注意时,杨某顺手将泡沫箱内的提包盗走,藏于自己的大衣内。
1月20日9时许,屏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屏山镇同乐小区“金江小炒”店里财物被盗,涉案价值5000余元。城区刑侦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梳理案件案情后,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杨某。随后,根据进一步走访调查,城区刑侦中队联合锦屏镇派出所民警在所辖锦屏镇将杨某抓获,为群众追回被盗现金5000余元。
目前,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屏山县公安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