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月19日讯(罗小琼)2017年12月25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卫生和记划生育委员会为保障我市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加强和规范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联合印发了《宜宾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患疾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的,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收到通知和管理办法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院长程蓓担任组长的“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专家小组”。并于2018年1月16日,由医院负责财务和医保工作的总会计师解传敏组织专家小组成员在三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门诊特殊疾病管理会”,一起听取医保科罗小琼详细解读宜人社发〔2017〕144号关于《宜宾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会议过程中,专家组成员们认真学习和探讨,熟悉相关内容和文件精神,特别是关于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和治疗遵循的原则:(一)保基本、保大病;(二)客观真实、科学规范、合理有效;(三)保障水平与基金收支平衡相适应,大家更是反复研究和确认,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对2018居民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工作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医保科也根据专家组意见制定了相应的申报流程,就医报销流程以及相应的宣传办法等,希望在2018可以再《管理办法》的指导下能更好的为宜宾市参保居民提供健康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