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公安局被授予为 “2016-2017年度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2018-01-22 12: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1月22日讯(袁菊 何欢)近日,屏山县公安局被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授予为“2016-2017年度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屏山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公安建设”目标要求为引领,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法治宣传、专项打击整治、执法公开、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取得了党委无重大决策违法,党风廉政建设无重大问题;无严重执法不公、执法腐败、失职渎职问题;无重大司法不公或冤假错案,无刑讯逼供、非法取证、体罚虐待、超期羁押等违法案件;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骄人业绩,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为构建“平安屏山”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