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实行“五个制度”确保党组中心组学习见成效
2018-01-17 08:1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1月16日讯(丁如林)1月15日,屏山法院党组召开2018年第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了十三届县委第20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屏山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管理办法》。

党组书记、院长田华清指出,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党的理论武装工作、建设学习性政党的重要载体。田院长对2018年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实行内容把关制度。纳入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文章必须经政治处推荐,由党组中心组组长审核把关,确保理论学习的政治方向。二要实行定期学习制度。政治处要按照上级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三要实行调研讲学制度。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分管职责范围的主体责任,带头调研,并将调研理论成果以党课、廉政课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推动学习深入。四要实行通报考核制度。党组成员撰写的信息、调研文章由办公室对完成情况及采用的理论成果按照信息调研考核办法确定的激励制度予以奖励。五要实行留痕制度。党组成员参与集中学习、个人学习和到基层开展调研要有笔记,政治处要有学习记录和工作图片和工作简报,要积极宣传党组中心组学习成果。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