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5日讯(黄秀芳 凌敏)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更加深入的拓宽监督方式,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宜宾县统计局纪检组对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纪检组围绕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对2017年统计局公车使用、公款出国(境)、公务接待、统计专项资金等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查阅2016年决算报表、2017年预算报表、2017年度相关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经过检查,纪检组发现公务接待手续不健全接待一次、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分录两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纪检组为统计局党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规范“三公经费”、统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开支。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方面的制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