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22日讯(胡容 何定勇)财政评审以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客观、公正、合理”为原则,以“不为增,不为减,只为实”为态度,着力于“阳光评审”,在评审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的态势下,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加快、加紧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合力助推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珙县财政局共审核政府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704个,送审金额89951.21万元,审减17243.11万元,综合审减率为19.17%。为控制项目投资,防止项目“三超”现象的发生起决定性的作用,为充分发挥财政投资使用效益起积极作用。
坚持政策、法律、规范评审。认真贯彻落实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预算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珙府办函〔2014〕92号)文件精神,确保财政评审工作置于评审程序约束之下。把准尺度、超前评审。坚持从工程投资源头挤水份、堵漏洞,实行“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的工作机制。
精细测算、客观评审。细化规范送审资料,其中预算评审送审资料要求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或政府批文、领导批示、会议纪要,设计图,预算书的纸质文本,预算书应附有项目建设的简要说明;结算评审送审资料应提供结算书的纸质文本、施工合同、签证记录、竣工图等;对送审项目特别是投资大的项目原则上要到施工现场察看,与资料对照核实,切实做到实事求是,资料与现场相符,客观评审。
公开范围、提高效率。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公开范围要求政府性投资工程预算200万元以内的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公开总额;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算在按项目公开总额和审减率在15%及以上的明细。五是强化质量、阳光评审。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定额等评审政策规定,确保项目设计的规范性,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严格项目审核,推行阳光操作,确保每一个项目做到审得准、算得细、说得清、效率高,打造“阳光评审”。
同时,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始终坚持强化协调意识和效能意识。切实加强与委托单位、内部股室间的沟通协调,同时,增强了政府投资评审力量;严格评审程序,既确保了送审资料完整,又减少外部因素干扰;严格工作纪律,防止影响评审公正行为的发生;强化廉洁自律,营造秉公审核、廉政审核的良好工作氛围。实现了资金节约与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的并举,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