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13日讯(马勋春)9月17日上午,南溪区南溪街道居民张某驾驶小汽车南溪区国泰街一早餐店内吃早餐,准备离开时发现前方有人驾驶摩托车挡在前面,张某随即向周某某按喇叭,但周某某并未理睬,张某冲动之下,便上前与周某某发生口角纠纷并相互抓扯,导致周某某手臂等处受伤,张某手臂也受伤。
派出所民警鉴于双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且张某事后积极主动垫支周某某医疗费用1000元,便于2017年11月07日依双方申请,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南溪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最终,张某当场跟周某某赔礼道歉并获得周某某谅解,张某自愿一次性支付周某某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5000元,随后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