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高速严重超员入刑案宣判 司机被拘3个月
2017-09-07 10: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6日讯(记者 梁鹏)9月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获悉,《刑法修正案(九)》将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以来,四川首例高速公路严重超员入刑案案件宣判,超员驾驶员边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700元。

图为边某被挡获后,民警将乘坐人转移到路边

据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民警介绍,今年7月30日晚,按照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及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一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在各站点布署警力,严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各类违法行为,强力推进“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管理,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当晚10点过,一辆车牌号为川ABY920的依维柯小客车进入荥经收费站入口通道,由于该车整车窗帘全部拉合,形迹十分可疑,民警趁驾驶员领卡进站时上前要求驾驶员熄火并接受检查。通过对所载乘客逐一清点并视频记录,现场确认该车辆核载6人,实载25人,载客超过核定316%。经初步核实,该车涉及“非法客运”,其严重超员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一大队立即调集警力控制驾驶员、车辆,安置乘车人员并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7月30日下午5点过,边某(准驾车型:C1)驾驶川ABY920依维柯小型客车,在成都火车站以120元-15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有偿载客25人,准备从成都拉客至西昌。边某驾驶车辆经过雅安南收费站后,接到其“同行”电话得知交警在荥经安检站设卡检查。因所驾车辆严重超员,且继续往前走已经没有收费站可以出站,为躲避交警检查,边某立即驾驶车辆就近在雅安南收费站与荥经安检站之间的麂子岗隧道内车行通道(隧道内发生紧急情况时供车辆掉头的通道)调头,折回往成都方向行驶,在雅安南收费站出站,经国道108线,企图绕过荥经安检站交警卡点,从荥经收费站再次进入高速公路往西昌方向行驶。边某虽然侥幸躲过安检站民警及路面巡逻民警检查,但最终在荥经收费站被民警现场查获。

经调查取证,边某违法行为事实确凿,性质严重,今年7月31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一大队将案情上报支队,经支队报荥经县公安局批准后,对边某非法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8月3日,警方对边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8月14日,案件侦查终结,经荥经县检察院审查,8月31日,荥经县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起诉至荥经县法院。9月5日,该案在荥经县法院开庭审理,边某因从事非法客运严重超员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700元。

四川高速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莫违法、违法必被捉”。

图由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提供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