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事女子被行政拘留
四川新闻网宜宾9月4日讯(任建宇 成莉)8月28日,屏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锦屏镇派出所联合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及扰乱单位秩序案,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处罚。
2017年8月27日17时50分,屏山县公安局锦屏镇交警中队民警在锦屏镇加油站路口(省道307线235路段)进行交通检查时,查获一辆无交通强制保险及未按规定登记机动车信息的车辆,正当执法民警准备依法扣留该车辆时,违法嫌疑人李某拒不下车,并阻碍执法民警对其违法车辆进行扣留。
2017年8月28日上午9时许,违法嫌疑人李某再次以锦屏镇交警中队民警暴力执法将其手弄伤为由,到锦屏镇交警中队办公室吵闹,影响交警中队的正常业务办理。期间锦屏镇派出所民警多次劝说,李某都充耳不闻。民警劝说无效后,只得对其进行强制传唤。在强制传唤过程中,李某情绪激动,并动嘴咬伤了执法人员。
违法嫌疑人李某的行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屏山警方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李某的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合并执行,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处罚。(屏山县公安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