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8月22日讯(杨义伟 黄奕萍)“小妹儿,你们这个电费是不是算错了,我咋个有点看不懂哦?”8月21日,张大爷来到国网宜宾供电公司长江大道营业厅缴纳电费,在拿到电费发票以后,张大爷满脸疑惑地问道:“怎么会有-0.2元/千瓦时和-0.15/千瓦时的电价,难道你们还要倒给我们钱?”
“这位客户您好!这是我们丰水期电能替代优惠政策,月用电量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门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即0.4724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元/千瓦时,也就是0.6224元/千瓦时,所以您在发票上看到的负的电价,对应的就是我们的优惠电费。比如您这个月用电量为418度,按照目前的阶梯电价计算,电费为180.49元,试行丰水期电能替代电价后,电费只需137.89元,比以前节省了42.6元。”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的给张大爷解释了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价格政策,并详细的解释了优惠电费的计算方法。
“原来是这样啊,前几个月都是我儿子来交的电费,怪不得我不晓得。今年夏天太热了,空调都是整天开起,还担心电费又要遭好多,这下子好了,空调可以放开吹了,这个政策就是给我们“送清凉”啊!”经过工作人员的解释,张大爷的疑问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并将这一令人高兴的消息带给了更多的人。
不仅是张大爷可以享受到这样的优惠政策,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251号《关于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的通知》,今年6月至10月丰水期,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直供区以及与直供区同价的“子改分”后的分公司和全资及控股供电公司范围内的城乡“一户一表”居民,均可以享受到第一阶梯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第二阶梯电价下移0.2元/千瓦时的优惠政策。现行居民阶梯电价低谷时段优惠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
宜宾供电公司为确保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政策宣传、执行到位,一方面通过供电营业厅、客户经理、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向广大居民用电客户宣传这一政策。另一方面,积极组织营销人员、营业厅窗口人员等开展培训,提前学习并吃透电价优惠政策,切实做好服务宣传工作,保证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