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法院召开“一人一案一账号”操作会议
2017-08-02 10:5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7月27日讯(叶宇宸)按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省级财物统管过渡期间诉讼费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非【2016】4号)精神,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从2016年12月21日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按季汇缴、统一票据”新的管理模式。近期,最高法院发文(〔2017〕6号),要求对执行案款实行“一人一案一账号”管理。为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潮流,推动改革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兴文县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6月底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会同合作银行,完成对诉讼费及案款进行虚拟账号管理和MISPOS改造相关工作,同时从2017年7月起实行“一人一案一账号”的管理模式。

为适应新的诉讼费和案款管理模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在院机关顶楼会议室召开了学习诉讼费及案款 “一人一案一账号”管理操作会议,兴文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轶出席会议。其他参会人员主要有各部门负责人、内勤以及办公室出纳、会计和网管工作人员。

通过本次学习,与会干警主要学习了诉讼费管理、案款管理用途与概念、“一人一案一账号”的应用流程、通过“一人一案一账号”进行案件与银行缴费的自动匹配、预收票据与结算票据打印方法、POS机的安装与使用等内容。同时,与会人员也积极发言,就近期业务部门在财务办公软件操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与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和网管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最后,罗轶强调,诉讼费及案款新的管理模式,是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实现省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高院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上级法院对我们的重要考核指标,同时,诉讼费、案款管理以及机关账务的财务管理也是我院的核心工作之一,请各位干警务必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确保诉讼费及案款“一人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在我院顺利开展。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