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灭火
四川新闻网宜宾7月28日讯(朱其龙 何欢)7月24日中午12时许,大乘镇派出所接到街道群众报警称:一辆小货车在大乘镇场镇处燃起来了。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一辆长安牌白色小货车的车头浓烟滚滚,货箱里还燃着汹涌的火焰。驾驶员正围着自己的车子不知所措,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周围的群众没有灭火工具也只能干着急。 当天气温高达38摄氏度,这样的高温天气同样考验着民警。但是如不赶紧把火灭了,强烈的高温下,火势引发车辆爆炸将产生不可预知的后果。民警立即从警车上拿出灭火器,后来经过努力,终于将车子上的火扑灭了。
后经了解,驾驶员周某从宜宾县驾车经过大乘镇场镇时,发现货箱里装的塑料材料突然发生自燃,于是下车查看,不一会儿发现车头也开始冒烟,但车内并无灭火器之类的灭火工具,无法灭火。幸亏民警及时赶到将火扑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1、夏季高温天气,车子易发生自燃,无论新车老车,车主都要养成良好的检查习惯,定期对车内的电路线路进行检查;
2、车内不放置危险品,如:打火机、香水等,以免高温发生爆炸引起自燃;
3、洗车的同时清洗一下发动机舱内的灰尘和油渍,避免因管道拥堵引起自燃;
4、尽量将车子停在阴凉处,避免高温阳光直晒。
5、车内一定准备灭火器。(屏山县公安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