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7月17日讯(何震)7月12日上午,新安镇石溪村王亚修等39人集中到新安镇政府反映:在煤矿做了工得不到工钱,经多次催收,没有结果,诉求解决。
经了解,王亚修等39人是新安镇宏鑫煤矿的民工。新安镇宏鑫煤矿是屏山县唯一的一家年产达15万吨的大型煤矿,常年在矿务工人员达200余人,此次拖欠民工工资是因该矿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断链,共拖欠民工工资40余天,总金额达20万余元。
新安镇党委、政府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责成综治办、派出所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快速处置调解这起拖欠民工工资金额较大、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存在严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纠纷。
当日,镇调委会现场清理登记了所拖欠民工工资的人员情况,所拖欠工资多少,要求全体民工推荐5民代表参与座谈调解,并将情况报县维稳办。
次日,镇调委会与宏鑫煤矿法人王总联系,要求其到镇调委会说明情况并核对欠民工工资人员数据,并对法人王某宣讲拖欠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故意拖欠不支付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该煤矿法人王某表示将于本月底之前组织资金核发民工工资。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拖欠民工工资纠纷,快速、及时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新安镇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