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7月5日讯(吴俊)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作风集中整顿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大解放、作风大整改”活动,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7月5日上午,兴文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
会议专题通报了其他市县一司法所长索要“管理费”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情况。会议要求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做到“六不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要认真梳理排查,及时对社区矫正监管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会议还传达了《中共兴文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兴文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兴办〔2017〕38号)和《中共兴文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宜宾市纪委办公室 宜宾市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向彭孝忠同志学习的通知>的通知》(兴纪办(2017)16号)等精神。
局党组书记、局长熊伟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深化认识,加强廉洁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时刻牢记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严守纪律、法律红线。二是查漏补缺,抓好督查整改。要结合有关案例仔细检查在执法管理、制度执行、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列出清单,制定措施,立行立改。三是完善制度,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市局、县委有关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