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14日讯(王益)近日,珙县划拨2017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44.36万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84.13万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60.23万元。
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日前,珙县财政已按规定程序将该补助资金划拨县卫生和计生局,由县卫生和计生局下划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该补助资金惠及全县30.8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