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老翁镇派出所救助一只“三有动物”
2017-06-13 18:46 来源:四川新闻网

长宁县老翁镇派出所救助一只“三有动物”

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13日讯(李江滔)6月12日7时30分,老翁镇派出所接到桃坪乡联盟村村民韦某报警称:在其青蛙养殖基地的围网内捉到一只鸟,不知道是不是保护动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韦某朋友家的鸟笼内关着一只不知名的鸟。随即民警将鸟拍照发给长宁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经森林公安辨认确认,该鸟是一只池鹭,属“三有”动物(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随后,民警将该鸟放归大自然。(长宁县公安局供图)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