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5月12日讯(邓春雷)继2016年9月启动待遇发放,完成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保”)待遇发放数据比对工作后,宜宾县社会保险局于2017年4月再次启动并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机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发放数据的比对工作,有效清查了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人员,确保了机保参保人员在国家推行的三种养老保险制度下,待遇领取口径的唯一性,维护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2017年4月,全县机保参保人员共20833人,其中退休并正常发放待遇人数为6130人;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共437858人,其中退休并正常发放待遇人数为157948人。通过人工核查、程序比对等手段,清理出正常发放并重复领取待遇人数为63人(其中,60人在机保启动前企保退休;3人在机保启动后退休)。按退休和领取待遇初始时间测算,截止2017年4 月,63名退休人员共多领取了城乡居保养老金199550元。
经核实无误,63人已按川人社发〔2015〕45号文件规定统一纳入机保,县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局应暂停发放其城乡居保待遇,对多发待遇应予以追回。宜宾县社会保险局将与宜宾县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局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追回多发待遇。
目前,国家养老保险体系正在不断补充和完善,但由于政策时间节点不一致、各业务系统间信息兼容性和互通性不够、转移接续政策滞后等因素影响,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下,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情况屡见不鲜,这是对社会保险事业的公平公正、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的挑战。为此,我局始终坚持政策优先,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敢于先想、勇于先试、善于先成,将团结创新,担当为民的人社精神注入灵魂,在保护参保人员利益不受侵害的同时,更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