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4月17日讯(闵建修)近日,周家司法所调解了一起2010年的土地流转纠纷,成功化解了嘉兴村四组罗某明与罗某先之间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纠纷。
2010年3月,罗某先的父亲罗某当与本组罗某明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罗某当将所有林地、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给罗某明,罗某明付2万元土地流转费给罗某当;由于罗某当有一女已经出嫁,没人照顾,所以双方口头协议罗某明对罗某当的生养死葬负责。2013年罗某先向嘉兴村村委会反应,罗某明没有按照当初协议内容照顾自己父母,要求废除合同,退还土地,但罗某明坚持按照合同办,合同没有约定赡养罗某当。双方产生纠纷,经镇、村、组多次调解,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2017年3月29日, 罗某先再次向镇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罗某明退还土地,并扬言如调解不成,她将把罗某明造的林全部毁掉。为有效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周家司法所和农服中心工作人员认真的展走访调查,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和知情群众走访,了解到:当初签订协议时确实口头协议罗某明要负责罗某当的生养死葬,但鉴于双方为叔侄关系,就没有写上合同。基于事实,调解员单独找到罗某明,并从家庭、诚信等方面进行了劝说和批评,罗某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调解,今后罗某明在村、组、罗某先的监督下履行赡养义务,罗某明继续经营罗某当的土地,双方握手言和。
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彻底解决了当事人之间多年的纠纷,挽救了双方的家庭关系,宣扬了尊老爱老,推动了该村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稳健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