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4月10日讯(王坤良)近期,江安县阳春镇加强“四个监督”,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真正履行到位。
一是规范“三资”,严格监督。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 “三资”台帐,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二是公开“三务”,阳光监督。在镇直部门和每个村都设立 “三务”公开栏,每季度公开惠民政策、惠农资金发放等情况;同时,通过惠农资金一键清系统公开公布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落实规定,相互监督。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约束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履职,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四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重点监督。明确来人接待、公车使用、财务开支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始终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