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正在为驾驶员做相关酒精测试
四川新闻网宜宾4月5日讯(刘媛媛)3月30日晚11点20分左右,翠屏区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在江北一超市附近开展节前巡逻工作,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Q VX9XX的越野车横向停在马路边。于是,正在巡逻的民警觉得车辆行为可疑,立即对该驾驶员李某进行现场盘查。
李某面对巡警的询问,精神紧张,说话也是支支吾吾。特别是其身上散发出的酒味,民警断定他喝了酒。
由于李某车辆是停止状态,巡逻民警临走时还特别嘱咐其一定不要喝酒开车,如果要开车则必须请代驾人员。该车驾驶员李某也对民警表示自己一定不再动车,并对民警的温馨提示表示感谢。
但是,让巡逻民警意想不到的是,该车驾驶员李某心存侥幸心理,自以为巡警们已经走远了,便将车辆点火、起动,并将车开走。
“当时,我们从巡逻警车后视镜里发现李某已经将车开走了近百米远,酒后开车真是太危险了!”于是,巡警们立即设法将李某及其车辆拦下,但李某却想强行将车开走,不听民警劝解。
此时,带队民警立即顺势拉开其车门并跳上车后排座,命令驾驶员靠边停车。同时随行队员从车外对李某进行大声警告,无奈下李某被迫停车。
随后,民警们将李某带到附近派出所进行调查,并通知交警部门前来处置。
经过交通民警对驾驶员李某的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大大超出正常值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李某已移交交警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方提醒:节日期间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了你的朋友、家人及别人的安全,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