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3月29日讯(叶宇宸)根据中央和省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以及《四川省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为保障当事人权益,确保诉讼费及案款及时退付,兴文法院结合上级法院关于“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扎实做好后勤管理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专户管理、分账核算
兴文法院已于2015年5月开设并使用案款专户,用于案款的收取和支付。2016年12月,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将该专户转作“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并在该专户下设立“诉讼费”和“案款”虚拟账户,用于诉讼费的预收、退费、汇缴以及案款资金的收支管理。
方便收缴
立案庭、各人民法庭、执行庭已安装POS机,当事人可直接通过刷卡将诉讼费及案款缴入专户,不用往返于银行法院之间,解决了群众诉讼缴费难题。
支付创新
为保障当事人权益,及时为当事人办理退费,诉讼费退费从预收诉讼费中直接退付,简化了财政手续。
执行案款收支取得成效
2015年5月开设案款专户以来,截止2016年末共执行案款419笔,合计金额4483.96万元;共支付执行案款金额4366.35万元,2016年末执行案款结余金额117.61万元。